各學院:
根據學校的安排,延長學制、結業重修考試定于 11 月
5日—11月 9日(教學周第九周)進行,現将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 考試對象
1.2018 屆本科畢業生辦理延長學制并報到的學生;
2.報名參加結業重修的 2016、2017、2018屆本、專科結業學生(報名名單見附件 1)。
二、考試課程範圍
以上考試對象所有必修課程及指定選修課程中不及格課程(包括畢業論文、畢業實習)。
三、考試時間
1.考試集中定在 11月 5日—11月 9日(教學周第九周)進行。
2、每場考試時間均為 100分鐘(藝術類課程考試不同的需報教務處)。考試時間按以下安排:第一場 8:25~10:05;第二場 10:25~12:05;第三場 13:30~15:
10;第四場 15:30~17:10。
3.專業課程的考試時間與公共基礎課程的考試時間錯 開安排,公共基礎課程考試時間拟安排在 11月 5日,以具體下發考表時間為準。
四、考場安排
1.各學院于 10月 25日前将簽字蓋章的《考場安排表(考試)》(模闆見附件 2),《考場安排表(考查)》
(模闆見附件 3)報教務處。
2.教務處于 10月 27日前印發全校統一考試安排表。
五、相關要求
1、命題及試卷印制: 11月 1日之前完成試卷命題工作,11月 4日之前完成制卷工作。
2、閱卷與登分:考試結束後,各學院必須盡快組織教師 認真閱卷,做好成績記載,在三個工作日内完成閱卷和成績 彙總工作。
3、課程考試成績按照重修補考的成績提交方式提交成 績,考試結束一周内學院填寫彙總好《延長學制、結業重修 成績》表(模版見附件 4)并簽字蓋章,紙質檔成績及電子文檔成績一并交教務處。
4、公共基礎課程、專業課由教務處提供各場學生名單。
5、考試過程中,監考人員應按時監考,嚴格遵守監考規 則。認真核對學生名單和身份證明,要求每個參考學生必須 當場簽名确認。
6、考試結束後要及時回收、清點所有考試試卷,以非試 卷類形式考核的課程應明确規定提交作業等資料的時間、地 點、接收人。
7、參加延長學制及參加結業重修考試的學生必須攜帶身 份證及審批通過的申請表參加考試。
8、所有參加延長學制、結業重修考試的學生必須遵守考 紀考規,違規者成績作廢。
9、各學院負責将考試安排通知到本院延長學制學生及結 業重修的往屆學生,并督促相關學生按時參加本次考試。
10、請各學院嚴格按照通知要求及相關的考試工作規範 文件的要求組織落實好本次考試及閱卷工作,對考試各環節 中出現的各類事故将嚴格按照《華中師範大學77779193永利 課程考核管理辦法(修訂)院教字【2014】31号》進行嚴肅處理。
附件:
1、延長學制及結業重修報名總名單
2、《專業課考場安排表(考試)》模版
3、《專業課考場安排表(考查)》模版
4、《延長學制、結業重修成績》模版
教務處
二〇一八年十月十六日